多么好的闺蜜给自己搬家竟然偷留了我的钥匙两月盗走了8000多元
多么好的闺蜜给自己搬家竟然偷留了我的钥匙两月盗走了8000多元
乔迁新居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需要人手自然会找身边的好朋友来帮忙。
然而,沈河区的黄某找来了闺蜜郭某帮忙搬家,本来是想和闺蜜分享幸福时刻,没想到反倒是引狼入室。
有心的郭某留下了闺蜜黄某家的钥匙,之后两次进入黄某家中,偷出来 8000 多元现金。
2017 年 12 月末,黄某发现家中少了几千元现金。家中遭贼了?深夜有贼入室了?家里的门窗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贼从哪来呢?
2018 年 1 月初,家中第二次丢钱了,两次加一起总共丢了 8000 元。这一次,家中门锁仍然没有任何被破坏的痕迹,家又住在五楼,不可能是从窗户入室的,看来小偷还是从门进入的。难道是遭遇了技术开锁?黄某想起来一个细节,自己的闺蜜郭某来帮忙搬家了,之后郭某总是一反常态的问自己在哪,是不是在家?警方掌握这一细节后,经过调查后发现郭某有作案时间和嫌疑
怀疑闺蜜偷钱,她安装摄像头在第二次被盗后,被害人黄某在家中安装了监控录像。事后,郭某在与黄某微信聊天时,发现黄某有怀疑自己的迹象,于是准备先还回一部分钱;待郭某再次进入黄某家中时,发现黄某家中安有监控设备,情急之下急忙逃走。此时黄某通过监控设备也发现了郭某的行为,遂立即报警。逃走之后的郭某将凑齐的 8000 元当面交给了黄某,之后主动去公安机关自首
郭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原来,郭某与被害人黄某系 " 闺蜜 ",郭某曾帮助黄某搬家,留有黄某家中钥匙,并经常通过微信聊天方式掌握了黄某居家及外出动向,郭某遂趁黄某外出之机,进入黄某家中行窃。
经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于 2018 年 5 月 9 日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昆明搬家公司提醒您,防偷防盗防熟人,什么情况都会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是生活的主演,盗窃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大多数都是自己身边的人导演出来的,这一切都怪罪不了任何人,总是和人品、生活习性息息相关,活到老学到老,活到老了都学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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