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公司委托搬运合同,搬家协议书
搬家公司委托搬运合同
合同编号:WEL-20xx- 1216
甲方: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乙方:昆明搬家公司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事项
为了满足甲方生产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物品搬运服务。
第二条 服务标准:按甲方要求将甲方的物品搬运到指定地点。乙方提供必需的搬运条件(含工具、设备等),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搬运任务。
第三条 服务内容及验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 服务内容及验收:
(1)按甲方要求,将甲方的物品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物品主要以办公物品和生活用品为主,并根据物品数量确定搬运趟数。乙方提供130载货车辆和驾驶员及必需的搬运人员。
(3)乙方在搬运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搬运工具和包装材料,保证物品不受损坏,对物品必要的拆装也应给以配合。
(4)甲方派人对搬运物品的数量、种类和完好情况进行验收。
2.服务费用:从经济管理学院到呈贡昆明医科大学两张车(早上八点开始搬),从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搬到呈贡校区四张车(中午一点开始搬),每趟费用为500元。总共10车,合计:xxxxxx元整
3.付款时间及方式: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形式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第五条第1、2、3、4、5款项内容之一时,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供搬运服务。
3.甲方须明确搬运物品的种类、数量、质量,必要时应做好物品的拆装和包装。明确搬运时间及运送的目的地等。
4.甲方应保证乙方车辆和人员进入相关区域,协调有关部门放行。
5.甲方应委派相关人员监督搬运过程,清点物品数量、种类和完好情况,必要时派人随车押运。发现物品数量、种类丢失、损坏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
6.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工具、人员进行检查,对乙方提出合理要求。
7.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拥有合法营业执照,提供车辆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并保证拥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及其他有权机关要求的与甲方构成本合同关系、服务内容的所有应有之法定证件或材料。
2.乙方应按时到达约定地点进行搬运任务,保证搬运物品数量、种类不丢失、不损坏,并安全搬运到约定地点。发生丢失、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服务期间须投入以下保险: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②不低于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
4.乙方安排的搬运人员和驾驶员的劳动报酬由乙方支付,搬运人员和驾驶员在搬运服务时间内的吃、住、行由乙方负责。
5.乙方保证在服务期间不得从事任何违法、非法行为及与合作事项无关的行为,如违反约定从事前述行为,造成任何后果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含乙方及第三方)。
6.服务期间,车辆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车船税、保险费、年检费及车辆修理、保养费用等涉及搬运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甲方逾期不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款1%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车型提供车辆和搬运人员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提供的车辆不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或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4.乙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法、不规范、无效的,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在2日内更换为合法、规范、有效的发票,拒不更换或更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批次款项,或者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物品损害、丢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提出申请终止或解除合同,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或解除,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因存在第八条第5、6款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治因素、国家政策变化)以及市政建设、铁路建设和上级生产经营政策调整等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法》及本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的其它情形。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按诉讼标的额,提交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或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期为签订之日起。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不影响合同中质保、结算和清理等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若因一方签订本协议的资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的搬运人员、驾驶员及工作人员仅能在甲方指定工作区域工作。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
甲方全称:(章) 乙方全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人:
电话: 13577092645 电话: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 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注:该表由乙方保管,于每月25日后连同发票一同交甲方代理人进行结算。无此表,不与结算。(不得用元珠笔、铅笔填写)
经办: 审核: 批准: